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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7公益法律咨询现场! |
公益法律咨询活动为您服务发布日期:2013-8-19 13:40:21
8月17日,“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日”活动在我馆一楼大厅如期举行。江苏汇方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少中、刘修银来到图书馆为市民做义务法律咨询。两位律师就市民提出的各类法律相关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市民问:我妻子在健康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是机动车,经鉴定,事故责任各占一半。现在对方只付了800元,且不肯支付其他的费用。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答:如果对方需要承担的赔偿金额超过对方已支付的金额,而对方又不愿赔偿,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社会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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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www.jshflaw.com/te_news/2013-08-21/6826.c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