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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力救助机制

日前,无锡市司法局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的规定(试行)》,多项举措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全市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师协会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及时调查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突发事件。

二是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机制,健全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的工作机制,完善便利律师参与诉讼的机制,切实保障律师在辩护、代理中所享有的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通信、阅卷、收集证据和庭审中发问、质证、辩论辩护等方面的权利。

三是畅通律师反映问题和投诉的渠道。办案机关将利用服务热线和服务网站等通道平台开设律师意见箱,及时了解、处理、反馈律师在依法执业、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妨害或侵害的投诉。

四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违反相关规定,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可以向有关办案机关提出调查核实建议,有关办案机关应当及时作出答复。律师对阻碍其依法行使执业权利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权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控告,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是依法规范法律服务秩序。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师协会加强协调配合,依法规范法律服务秩序,严肃查处假冒律师执业和非法从事法律服务的行为。对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或者已经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提供法律服务或者从事相关活动的,或者违反公民代理的规定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非法牟利的,依法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http://www.jshflaw.com/te_news/2016-05-30/10027.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