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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酷暑公益法律咨询现场!!!

公益法律咨询活动为您服务

发布日期:2014-7-23 16:42:30

      7月19日,“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日”活动在我馆一楼大厅举行,由江苏汇方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伟鹏为市民做义务法律咨询。朱律师就市民提出的各类法律相关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市民问:请问婚前财产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答:婚前财产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社会工作中心)

 


文章来源:http://www.jshflaw.com/te_news/2014-08-05/8825.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