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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倾情奉献!!!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8-21 15:27    浏览量:232

公益法律咨询活动为您服务

发布日期:2012-8-21 14:59:46

      8月19日“公益法律咨询日”活动在我馆一楼大厅举行。江苏汇方律师事务所的刘修银、徐剑律师律师律师来到图书馆为读者做义务法律咨询,律师就读者提出的各类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读者问:我目前居住的房子是1998年父母出钱给我买的,房产证只写了我的名字,当时还未结婚。现在我和妻  子要离婚,这套房产是不是要分一半给妻子?
      律师答:判断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是看买房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你的房子是在婚前父母出资为你购买的,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不需要分割房产。(社会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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