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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汇方法律活动现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7-26 14:14    浏览量:108

公益法律咨询活动为您服务

发布日期:2013-7-24 10:45:57

      7月20日,“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日”活动在我馆一楼大厅如期举行。江苏汇方律师事务律师来到图书馆为市民做义务法律咨询。陈律师就市民提出的各类法律相关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市民问:我家有一套房子,是我公公、婆婆、丈夫、我本人四人共有房产。现在丈夫去世了,公公和婆婆立了一份遗嘱,指出他们去世后房子留给孙子(公公有四个女儿和一个儿子)。遗嘱是由五个子女的舅舅根据两位老人的意思书写的,四个女儿在上面签了字。问:遗嘱是否有效?如果以后四个女儿来争房产该怎么办?
      律师答:根据遗嘱的内容和形式来看,遗嘱是合法有效的。但有一个问题必须注意,两位老人只能有权处理属于他们自己的份额。属于您的份额,两位老人无权处分。您的这一份是否给您儿子由您自己决定。如果以后四个女儿有异议,只要有两位老人的遗嘱在,她们是无权取得房产的。为避免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您最好去做个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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