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

最新动态

我所张曦月和邹律意在市图书馆公益法律咨询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04 12:32    浏览量:819

小案例:问:律师您好,我朋友被人打了,现在打人的那个人已经被拘留了,医疗费花了几百块钱,我朋友想告他故意伤害罪,想让他坐牢。

回答:我觉得他如果只花了几百块钱的医疗费的话说明伤情不是很严重,估计只能达到轻微伤的程度,轻微伤的话是达不到刑事上故意伤害犯罪的程度的,至少要到轻伤才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所以我认为那个人只能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拘留几天,如果想要求偿医疗费的话只能通过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共有0条评论/我要评论】【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更多>>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标题:      姓名:
内容:

相关新闻